关于尹建芬同志再次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公 示
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文件规定。尹建芬同志属于通过其他渠道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再次安置条件。基本情况如下:
尹建芬,女,汉族,1970年8月生,2019年02月在昆明市西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2021年01月期满。期满后到农家自助大碗饭、昆明欧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求职应聘,但因年龄及工作性质要求等原因未能实现市场就业。
经本人向昆明市西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将尹建芬继续安置在昆明市西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8367601反映,公示期自2021年02月08日至02月19日。
西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