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昆明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昆明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一、反馈的问题
昆明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昆明市各级各部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认识不深刻,绿色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关系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西山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规定,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整改措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
(二)进一步完善学习和研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机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及主任办公会每月至少1次,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或听取、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关系,确保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本辖区范围内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业务工作内的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委、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了年度专题学习。2016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12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传达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等。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及山、林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调动区级各部门共同开展好环境保护、河道治理、滇池治理、扬尘防治、植被修复、生态创建和各级环保督察的整改落实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意识不断增强。
(二)建立了定期学习、研究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自2017年10月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及区政府专题会议先后学习、通报、或研究生态环境建设、水环境综合整治、滇池保护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滇池流域矿山关停及植被修复、生态创建和各级环保督察的整改落实等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事宜125次,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确保落实每月1次的要求。2017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90余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制度方案等重要文件80余份。
(三)严格落实《昆明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意见》《昆明市和云南滇中新区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昆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环保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用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2016年以来,我区以滇池保护治理和入滇河道整治工作为重点,投入滇池流域水环境整治、“四退三还一护”、西山区滇池草海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和社会环保投资共计121.5亿元,每年环保投资指数均达3%以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努力创造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局面。
(四)严格监管,统筹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西山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中,严格把关行政审批环节,坚决杜绝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粗放消耗型和“散乱污”等企业落地。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管,从空间上建立了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体系,从频次上形成了日常巡察、按月按季监察与突击检查、夜间执法相结合,从监察内容上涵盖了常规监察、信访监察、专项执法全覆盖的全方位、立体化、不间断的监控体系。
(六)强化督导,严肃认真追责问责。定期调度全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展滞后的,提前预警提醒,进行挂牌督办。强化现场督导检查,对整改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实地督查、跟踪问效。对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严肃责任追究,共问责单位26个、责任人119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5人次,科级以下104人次。
五、复核情况
经核实,整改方案中的各条措施均得到了有效落实。
六、自查自验情况
经组织自查自验,各项措施均得到了有效落实,同意通过自查自验。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学习制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环境保护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严格落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环保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尽主责,其他领导配合抓、担同责,以强有力的责任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用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纳入干部培训课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打好生态治理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枢门户区作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