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三十七项部分城市建设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2017年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三十七项部分城市建设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市委办〔2018〕66号)的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第三十七项内容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城市建设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督促建筑工地严格将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八个必须”工作落到实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把依法监管治理和工作任务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实现全区建筑工地督促检查治理全覆盖。一是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昆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84号令)、《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设备,把PM10降至最低,落实降尘防尘措施;二是坚决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包保监管责任量化评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18〕7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处罚的通知》(昆政办〔2018〕74号),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完善降尘防尘设施,把扬尘治理放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首位;三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昆政办〔2018〕27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山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西政办通〔2018〕26号)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召集区属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再次明确强调了拆迁拆除工地、河道道路、市政工程、闲置裸露土地等扬尘防治的工作职责,细化各自任务目标,形成系统防治扬尘合力。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成立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一项目一专项台账建档工作;做到有备案就有检查,有问题就有措施,有跟踪就有闭合的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八个必须”要求。
(三)实行差别化分类分级管理
1.对重点市政项目强化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对存在难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问题及时上报市级部门处理。对尚未依法纳入监管的重点项目,在按要求做好服务指导的同时,采取专人负责重点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现场协调督促落实。
2.加大对企业生产现场检查督促力度,紧盯作业现场存在扬尘控制不力的问题,要求先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
3.重点盯紧房建类项目,分组交叉、定期不定期、全天候、省市区联合行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高空鹰眼系统和PM10自动检测装置等科技数字化手段,发现问题不放过。
4启动约谈告诫,推动企业文明施工法律主体落实责任。召开告诫约谈会,强调问题整改时限、标准,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地位,促进问题整改。
5.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项目施工不同阶段检查整治。开展针对基坑开挖项目的专项突击检查,打击和规范企业夜间施工行为。并加强与区级单位联动,紧紧盯住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关键时段,联合检查督促,把控制扬尘实效性放在第一位。
6.抓好源头审核把关。安排专人对每一个项目的文明施工专项实施方案进行法定审查,涉及较大复杂的专项实施方案邀请专家联审。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
2020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140人次,检查及复查在建工程项目部427个次,查出存在的隐患问题1360条,下达检查记录390 份,隐患整改指令28份,停工通知书1份。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当场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及时安排复查。
(二)施工围墙(挡)、公益广告专项整治
结合《昆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图集》要求,对全区建筑施工围墙(挡)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确保施工围墙(挡)的安全性,基本达到了稳固、平整、规范、干净的条件,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设置创文公益广告,重点突出了“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相关内容,并视具体情况设置最新模板中的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目前全区建筑工地临街面的围墙(挡)已悬挂张贴了“创文”公益广告。
(三)强化源头治理,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在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的基础上,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工程车辆出入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工程车辆进出管理力度,并采取联防联动联控机制,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大气办、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每周开展一次夜间专项检查整治,重拳出击,严惩了一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及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建筑行业的行为规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重点市政项目专项整治
针对生物多样性国际性会议涉及我区的24条道路提升工程,鉴于工程的特殊性(开放式施工、作业面施工时间短等),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产生的施工垃圾进行装袋堆放或随清随运处理,并配置小型洒水车,对作业面进行实时洒水降尘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五、现场复核情况
通过实地踏勘及查阅各类台账资料,区级验收组一致认为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三十七项“部分城市建设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
六、满意度调查情况
已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人数10人,调查满意度100%。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自检自查情况
已通过区级自查自验。
九、下步工作措施
积极与市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联防联动工作,相互配合,集中力量,高效处置难点问题。针对我区建筑工地实际,确保每一个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具备并使用有效的扬尘管控措施和设备。加大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管控不力,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纳入“黑”榜,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建设项目标化工地评定及评先评优工作硬性考核指标,对治理工作不达标的项目取消评定资格。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