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www.kmxs.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6516-202007-30730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7-21 13:36
名 称: 关于2018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件(编号X530000201806120022)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关于2018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件(编号X530000201806120022)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13:36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件(编号X530000201806120022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8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察期间,我区先后共接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件126件(来电95件,来信31件),已完成整改124件,正在整改2件。不属实2件。X530000201806120022交办件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编号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X530000201806120022号,反映1、云南磷化公司尖山分公司进行露天开采磷矿以及将废土倾倒在大公山;2、承包大公山土地的前后原因不明,大公山被尖山磷矿倾倒废土的补偿费用去向不明;3、村干部杨祖洪伙同村里有势力的村民对鞍山、豹子山的磷矿进行偷采,造成植被严重破坏;4、海丰社区领导班子得用偷采矿的钱购买豪华轿车,海丰社区村干部的资产来源情况不明;5、鞍山、尖山、豹子山、大公山管理不到位、不作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6、鞍山化石保护区被乱开采。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通过区级自验。

、检查处理情况

(一)针对云南磷化公司尖山分公司进行露天开采磷矿以及将废土倾倒在大公山的问题

尖山磷矿在大公山区域尖山箐排土作业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尖山磷矿尖山箐排土场范围部分属于大公山,200710月获得了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箐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管字〔2007124)2010717日通过了西山区环保局竣工验收。200969日获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100万吨/年采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函审〔2009172)2014826日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竣工验收。

为解决矿山生产排土所需,合法合规组织生产,与海丰村委会及马房村一、二、三组签订《林地、林木征占用补偿协议》(尖合字编S2008-1号),对应林地批复:林资许准(200948号,协议面积约707亩,合同有效期自2008114日至20281230日,2017年末尖山箐排土场停排,共形成7个排土平台。按《尖山磷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于2019年末完成该区域1060亩生态修复治理,栽种华山松、香樟、樱花、旱冬瓜等苗木19.05万株,累计投入资金2538.50万元。

(二)针对承包大公山土地的前后原因不明,大公山被尖山磷矿倾倒废土的补偿费用去向不明的问题

尖山磷矿与海丰居委会及马房村一、二、三组签订《林地、林木征占用补偿协议》(尖合字编S2008-1号),对应林地批复:林资许准(200948号,协议面积707亩,合同有效期自2008114日至20281230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已将补偿款全部支付至海丰社区居民委员会,后续具体补偿工作由居委会全权负责。

201876日街道纪工委与杨镇亮、杨学明进行谈话进行调查后,大公山在海丰社区马房一组和三组辖区内,尖山磷矿与2个小组于20161226日共同签订过《海丰社区村委会山坡、林地临时占用合同》(353.34亩)土林地补偿协议,共占用面积307.34亩,期限15年,按照2000/.年的赔偿费,需共支付991.02万元给小组。小组将收到的补偿费用主要被用于年底分红及年节期间的慰问工作。

(三)针对村干部杨祖洪伙同村里有势力的村民对鞍山、豹子山的磷矿进行偷采,造成植被严重破坏的问题

尖山磷矿20091221日办理获得马房矿段采矿权证,其证照范围属于鞍山一部分,至今一直未开采。尖山磷矿在取得合法采矿权证后,将该区域矿业权维护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的护矿监管工作中,护矿队每天进行一至二次巡检巡查工作,巡查发现该区域有私挖盗采痕迹,多次协调海丰社区、海口街道办国土所、派出所、森林公安等对偷盗采情况给予制止处理,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村干部参与私挖盗采行为。

豹子山位于海丰社区马房小组安晋高速公路东北侧,毗邻滇池,不在尖山磷矿矿区范围内。

为切实承担国有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马房矿段私挖盗采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承担马房矿段原民采点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完成复绿面积76.24亩,项目总投资62.87万元,于2020114日通过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验收。

(四)针对海丰社区领导班子得用偷采矿的钱购买豪华轿车,海丰社区村干部的资产来源情况不明的问题

街道纪工委于2018615日通过下发《函询通知书》的方式,由杨祖洪及海丰社区领导班子对本人的车子及房产情况进行了情况说明,资金来源未发现异常。

(五)针对鞍山、尖山、豹子山、大公山管理不到位、不作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问题

豹子山不在尖山磷矿矿区范围内,尖山磷矿无监管职责。尖山磷矿20091221日办理获得马房矿段采矿权证,其证照范围属于鞍山的一部分,至今一直未开采。为切实承担国有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马房矿段私挖盗采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承担马房矿段原民采点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完成复绿面积76.24亩,项目总投资62.87万元,于2020114日通过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尖山磷矿尖山箐排土场范围部分属于大公山,在大公山区域尖山箐排土作业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并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控,2017年末尖山箐排土场停排,共形成7个排土平台。按照《尖山磷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于2019年末完成该区域1060亩生态修复治理,栽种华山松、香樟、樱花、旱冬瓜等苗木19.05万株,累计投入资金2538.50万元。尖山属于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分公司鞍山矿段的矿区范围,尖山磷矿20091221日办理获得鞍山矿段采矿权证,有限期至20191221日,属合法开采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至今未开采,同步编制《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启动生态修复治理,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投入资金5760.03万元,完成土方回填322.19,覆土9.6,种植香樟、红枫等大胸径苗木1.59万株,修复面积200余亩。该工程于201810月完工,并通过专家及西山区国土等职能部门的评审验收。

2018621日,经区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审批,已启动对有关责任人员的问责事项。

(六)针对鞍山化石保护区被乱开采的问题

尖山磷矿矿区范围位于云南海口澄江动物群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露天采场边界北侧距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250m,距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270m,露天开采范围不涉及该地质遗迹保护区,不存在在保护区进行采石采矿、砍伐植被等活动,不会对澄江动物化石群造成影响。

海口古生物化石主要位于海口街道办事处海丰社区马房村。海口工业园区(街道)及国土西山分局历来高度重视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一直将上述地点列为重点巡查和监管的区域,并在这两个区域设立了古生物化石保护区,严禁私挖盗采的永久性警示牌2块,宣传标语15条。

20179月初,国土西山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有人盗采化石,经查,采挖出来的确实是古生物化石,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昆国土西(海)执停〔201771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宣传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后期调查处理中,发现该人员受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委托,在昆明海口马房地区进行初步的化石挖掘和探查,属科研探查取样。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特向海口街道办事处致函,因科研需要,希望政府给予支持和协助该所开展古生物化石初步挖掘和探查。

(七)整改结果

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

、责任追究情况

2018621日,根据区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批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移交的反映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海丰社区的鞍山、豹子山盗采矿石情况严重,自然环境遭到不可修复的严重毁坏,被刨出上百亩的天坑,先天的生态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鞍山、豹子山上百亩林地被私挖乱采,导致局部水土流失,对马房村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交区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处理。同日,经区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审批,启动对有关责任人员的问责事项。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西山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和《西山区社区、小组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对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科级干部1人、科员1人,社区居组干部5人。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整改时限,强化督查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组要求,加快推进督办件整改工作,积极对接各单位做好协助协调工作,落实督办要求,确保按时限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二)突出整改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同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对接联系,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及相关问题,共同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三)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整改工作为戒,加强辖区内同类企业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减少磷矿利用相关行业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控制环境污染风险最小化。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环境执法手段,结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1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5301120004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邮政编码:650188 电话:68212345 备案号:滇ICP备19011656号-1

微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