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小美广播】第三十八期:个税红利释放在即,祝愿共和国生日快乐!
税小美广播【20180930】
前日,中国自主设计生产的FTC-2000G一飞冲天,在神州天之一隅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向国庆献礼;
明日,又逢共和国生日,个税红利释放即将开启,与此同时,3%,10%和20%三档税率级距也将扩大,减税政策掷地有声,万亿红利深度释放,向国庆献礼!
今日,税小美谨代表西山区税务局,荣幸为共和国生日献上深情的赞歌:
我的祖国,
我深深爱恋的祖国。
你是昂首高吭的雄鸡——唤醒拂晓的沉默,
你是冲天腾飞的巨龙——叱咤时代的风云,
你是威风凛凛的雄狮——舞动神州的雄风,
你是人类智慧的起源——点燃文明的星火。
你有一个神圣的名字,
那就是中国!
我深深爱恋的祖国。
今天,小美以即将实施的过渡期个税为主题,做个深入解。
为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薪金所得先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新税率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制作了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二维码,现予以发布。
共涉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及税率、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生产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计算、生产经营所得月(季)度预缴税款计算等五项内容。
10月份是个税改革第一个落地月,纳税人要格外留意发放工资时允许和不允许扣除的费用包含哪些,下面来做一个全面梳理:
1、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专项扣除费用,具体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
3、其他扣除费用,具体包含:
(1)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2)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3)救济金;
(4)抚恤金;
(5)工伤补贴;
(6)差旅费津贴;
(7)误餐费;
(8)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9)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10)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11)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12)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
(13)其他。
1、专项附加扣除费用:
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
新个税允许专项附加扣除支出以及个税的汇算清缴具体是从2019年1月1日实施。
2、附加减除费用
2018年10月1日以后外籍人员不再享受1300元/月的附加减除费用。
以每月经营所得均1万元进行简略测算,那么10月预缴税款计算如下: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100000-3500*9-5000)*30%-9750)*9/10=8370元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100000-3500*9-5000)*10%)-1500*1/10=485元
累计应纳税额=8370+485=8855元
以每月经营所得均1万元进行简略测算,那么全年汇算清缴税款计算如下: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120000-3500*9-5000*3)*30%-9750)*9/12=9225元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120000-3500*9 -5000*3)*10%-1500)*3/12=1462.5
全年应纳税额=9225+1462.5=106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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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每天推文【聚焦个税】栏目。
敬请纳税人留意!
个税改革献礼国庆正当时,今年以来西山区税务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多项增值税改革措施:税率下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留抵退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小微发展提供更大舞台,减税政策红利释放,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发展壮大。
这正是:
祖国十月的花儿灿烂辉煌,
因为馥郁着36行的芬芳——
从“北斗”、“慧眼”、“鹊桥”上天,
到天南地北稻花飘香首届农民丰收节,
从国务院机构改革如火如荼
到减税降负企业释放动能,
天天有华彩盛放,
季季有丰收在望。
在这和平祥宁的芬芳里,
祝愿共和国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