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召开金沙江(西山段)流域重点水域 “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作者:杨锦佳 发布时间:2020-09-04 11:28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9月3日,西山区召开金沙江(西山段)流域重点水域 “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再动员、再部署西山区“十年禁渔”工作,确保“十年禁渔”工作落实有力、取得实效。
据了解,2020年7月1日0时起西山区开始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期。禁捕范围如下:金沙江重要支流。即螳螂川(海口段):滇池出口中滩闸起至海口街道青鱼社区与安宁市交界处止,全长15.7公里;螳螂川(团结段):团结街道律则社区与安宁市交界处起至团结街道蔡家社区与富民县交界处止,全长19.8公里。昆明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碧鸡街道办事处白草村龙潭;海口街道办事处里仁龙潭。禁捕范围还涉及滇池及入湖河道,包括外海和草海,以及盘龙江、新运梁河、乌龙河、大观河、西坝河、船房河、采莲河、金家河及郑和路沟、玉带河等支流。新建立的滇池流域水生物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全面禁捕范围。
会议要求,西山区各级各部门要担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禁捕要求,不折不扣做到“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无”(禁捕期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西山区重点流域、水域禁渔禁捕任务取得成效。
会上,区长陈瑞斌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握重点、狠抓落实。强化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创新宣传方式。要强化执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要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禁捕区域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到村到组、责任明确到岗到人,盯住关键环节、重点水域,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禁捕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要扎实做好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坚决打赢“十年禁渔”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执法监督举报电话
1. 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0871-65710503;
2. 昆明市西山区农业农村局:0871-68175889。
记者:李燕 陆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