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1200376500000
附件1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附件2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拟订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 组织指导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 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 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喝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西山区民政局机构改革分立新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机构数1个,下设党政综合办、双拥优抚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军队离退休干部分散服务管理中心共4个内设科室1个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
1.加大双拥工作力度。组织好2019年“春节、八一”对驻区部队的慰问;做好云南省“双拥模范城”的创建,积极帮助驻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
2.提升优抚保障水平。
(1)继续落实好我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待遇,按规定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及时、足额做好抚恤补助的发放和提标工作,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审核办理军人、无军籍职工及地退人员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审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发放工作。
(2)继续做好部分参战退役人员、伤残军人、人民警察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评残、调残、伤残关系转移的相关工作的登记、审核、申报工作;落实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及符合条件人员的登记、审核、上报等工作
(3)及时配合做好维稳信息上报和优抚安置政策解释工作,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优抚群体稳定;
(4)按照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录入要求,认真完成好优抚对象数据库录入及台账工作,并按照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要求认真完成信息核查工作。
(5)根据《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按时核算本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认真检查落实发放情况。
3. 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服务工作。
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接收工作,办理落户手续,及时、足额、准确、安全发放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完成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认真做好落实复员干部相关待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32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2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无上年数,主要原因是我局成立于2019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29.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29.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29.07万元(本级财力8329.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无上年数,主要原因是我局成立于2019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329.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32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8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上年数,主要原因是我局成立于2019年;项目支出7542.2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上年数,主要原因是我局成立于2019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43.44万元,主要用于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2071万元,用于军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的发放;208-08-02伤残抚恤15.82万元,用于伤残抚恤金的发放;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17万元,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经费的发放;208-08-05义务兵优待828.3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370.1万元,用于优待抚恤经费的发放;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75.23万元,用于退伍安置经费;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418.13万元,用于军休人员经费的发放;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8.72万元,用于军转干部经费的开支;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35.11万元,用于复员干部生活补助的发放;208-28-01行政运行396.95万元,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开支;208-28-04拥军优属152万元,用于双拥工作的开支;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75.8万元,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的开支;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9.68万元,用于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8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221-02-01住房公积金26.83万元,用于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计8329.0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83.82万元,项目支出7542.25万元)。具体为:301工资福利支出460.15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79.17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89.7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区已实行乡财县管,按照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按照一级部门预算管理,故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1.无列入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2.无中央配套事项
3.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因2020年采购事项未确定,2020年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为0原因主要是不涉及出国出境事项,故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加为0原因主要是我局成立于2019年,无上年数,故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加为0原因主要是我局无公务用车,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军休及无军籍人员死亡抚恤经费
(二)立项依据
1、国务院、中央军委令2011年第602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2﹞157号);
2、《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文件的通知》(云民优﹝2012﹞27号);
3、《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昆民优﹝2012﹞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符合在我区申领死亡抚恤金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家属,发放死亡抚恤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由各干休所、军休中心报送符合在我区申报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遗属,由我局核对其工资金额后进行发放。
(六)资金安排情况
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季度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逐一进行发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利,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发放死亡抚恤金,保障了死亡人员家属的后续生活,改善了生活待遇,解决了后顾之忧,进一步巩固了国防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6.9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上年数,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才成立,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4009.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9.69万元,占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总额0%;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
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通用设备0万元,占0%(其中,车辆0万元,占0%,单价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专用设备0万元,占0%(单价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万元,占0%。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我局部门基本支出46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局成立于2019年4月,为机构改革后从民政局分立的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在民政局,无上年数进行相比,不涉及增减变动。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我局部门项目支出7542.2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局成立于2019年4月,为机构改革后从民政局分立的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在民政局,无上年数进行相比,不涉及增减变动。
监督索引号53011200376500111
附件3:退役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17032446332